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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要工作须知
发布时间:2015年08月07日 06:37编辑:来源:点击:(57)
1.进入机要室禁止携带手机、相机等设备。
2.严禁通过机要方式交换与工作无关资料。
3.发送机要资料须提供接收单位具体名称。
4.大宗资料、光盘、录像带交换须至少提前1天预约。
5.涉密文件在应知范围内不得“横传”,在机要室以外不得“过夜”。
6.涉密文件阅读履行审批手续,文件中有规定或主要领导有批示允许阅知的部门和人员除外。
7.涉密文件阅知人员不得擅自扩大知密范围。
8.涉密载体复制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复制件参照原件管理。
9.涉密文件按规定及时清退、销毁,严格履行监销手续。
10.使用过的机要信封统一由机要室监销,不得私自销毁或带出办公室。